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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起了個大早,抄小路跑到離家七公里處的小山丘。

為什麼不開車?第一是最近實在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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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起了個大早,抄小路跑到離家七公里處的小山丘。

為什麼不開車?第一是最近實在太懶,跑去就當作湊里程。二來是加州政府軟性要求居民在家附近運動,不要跑太遠。我的想法是「既然能跑到,就算家附近」(對不起這是胡扯,大家還是要保持安全距離。)

土丘有個不太響亮的名字 - Crittenden Hill. 平地到頂大概只有 30 公尺,不過登頂之後可以眺望海灣,附近 90% 都是 Google 的建築物,而在這個時間點,除了整理花草的工人,園區裡沒半個人。

我第一次來是剛加入跑團的時候,在那之前很乖呀,只敢待在步道上。後來是夥伴說,那座小山可以上去,這座小山也可以上去,從此開啟了「原來看得到就可以上去」的生活方式。和緩的土路上坡很適合做 Hill Sprint 的場地,我前後來這裡練過 10 多次,通常是一個人。

陽光出來後我脫掉了上衣,進入了絕對的專一⋯⋯

一趟、兩趟、三趟,發現心跳還不夠高,遂把距離拉長到兩倍,抬腿越來越高、推蹬越來越狠!我想像前面還有兩個隊友,周圍有成群觀眾吶喊,把自己狠狠猛操,氣喘如牛!

最後分成 12 段總共跑了 20 分鐘,均速是 3:30/K,感受著心臟強力的跳動,以及因支持不住而頻頻發抖的股二頭,我滿意笑了笑:今天可以交代了。

氣溫已經超過了 20 多度,公園的飲水機已經不出水了,而我訓練了一個半小時一口水都沒喝。

此時又熱、又飢、又渴。心裡盤算著開車回家的路上順便買杯冰拿鐵,今天我值得!

緩步跑下小丘,伸手往口袋抓車鑰匙,突然心底一涼。

今天我是跑來的,還有七公里到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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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出生、台灣長大、在美國工作的市民跑者。正職是工程師,沒受過一天田徑訓練,長大才發現自己喜歡跑步。個人最佳:全馬2小時38分、半馬1小時1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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